农村宅基地可以被收回吗?
导语:小王一家在村里有一处宅基地,全家都住在一起,前两年小王结婚了,想分户单过,于是就向村里申请了一块宅基地,宅基地申请下来后,小王就带着媳妇儿出去打工了,没有及时建造房子,现距离申请下来宅基地已经三年多了,小王还没有建房,今年村里通知小王,要将其宅基地收回,小王不解,他认为宅基地已经是自己的了,为什么还能被收回?那么农村宅基地可以被收回吗?
1、宅基地能否被收回?
很多人都认为宅基地经审批后,就一直是自己的了,是不能被收回的,但其实这样的想法太绝对,满足一定条件,宅基地也是可以被收回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这些情况下,宅基要被收回:1、获得宅基地后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那么村委会向原批准机关报批后,就可以收回;2、获得宅基后闲置或房屋坍塌、拆除后超过两年还没有使用的宅基地,经过村里集体讨论,过半数都同意,且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后,就可以收回;3、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4、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2、谁有权收回土地?
宅基地满足收回条件,应该由谁来收回呢?在实践中,有乡镇府直接收回的,有县政府收回的,还有村委会自己收回的,这些主体都有权收回宅基地?其实并不是的,我国现在实行的是村民自治,村委会是其自治组织,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自主经营、管理。
因此发现有宅基地满足收回个条件的,村委会是收回的主体,但需要向原批准的机关报批,经批准后收回。
3、宅基地如何收回?
即使宅基地满足收回的条件,也不是随意就可以收回的,而是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然后才能收回。
首先若发现有宅基地可能满足收回条件的,需要村委会经过详细调查,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这个宅基地需要被收回的,那么就可以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宅基地收回事宜;其次若会议过半数人员都同意收回的,村委会便向乡镇机关进行报批,乡镇机关依法审核;最后报原批准机关同意后,作出收回决定,并报相关机关注销登记证等文件。
4、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综上所述,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并经过法定程序,宅基地是可以被收回的,因此在申请宅基地后,一定要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且不要让宅基地闲置超过两年,不然宅基地可能会被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