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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中,用什么评估方法才能不吃亏?

征地拆迁中,用什么评估方法才能不吃亏?

北京美泰拆迁律师 北京美泰拆迁律师 2024-04-26 18:00 















征地拆迁关乎每个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在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的合法财产能够获得合理、合法补偿是每个被征收人最为关注的事情。那么对财产的评估,尤其是房产的评估就至关重要。

在评估的过程中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是否正确,评估方式是否有利于被征收人,评估机构人员在评估房屋时有没有入户查勘等等,这些都是导致评估结果是否公平、合理的重要因素。那么关于评估方式,一共有几种呢?哪一种评估方式才是有利于被征收人得呢?实践中常见的评估方法一般有四种,分别为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以及假设开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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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市场比较法























在评估房地产价格的时候,人们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这项房地产和它周边的房地产价格作一比较。按理说,如果住宅的效用相近,那么房价理应差不多。合乎逻辑的做法就是拿类似房地产作为定价的参照系。购 房者常常多看几处住宅,然后货比三家,在价格相等的住宅中选取效用最高的,或者在效用相近的住宅中选择价格最便宜的,从中挑选出自己最中意的一个。这就是市场比较法所依据的替代原理。市场比较法的优点是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适用范围宽,简单明了,易于采用。

02

收益还原法






















按照房地产未来的收益来估计房价的做法称为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的基础是理性预期理论。首先估计房地产在各个时期将要取得的纯收益,然后采用适当的还原利率将纯收益折算到现在,各个时期收益的总和就是房价。如果在未来的纯收益和还原利率这两个环节上没有异议,那么收益还原法是最理想的房价估计法。收益还原法关注房地产的未来收益超过其成本。

03

成本评估法






















采用成本估价法看起来比较简单,建造成本加上各项税费和正常的利润就是房价。成本估价法特别适用于房地产交易较少,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的情况,非盈利建筑物由于很少有交易实例或者不能交易,也往往采用成本估价法。对于新建造的住宅来说,这个计算方法简单明了,直接了当。可是,许多房地产商最不喜欢的就是这个成本估价法,因为被加数中有两项见不得阳光,即开发商的利润和行贿成本,如果说房价的构成很复杂,也主要是这个原因。

04

假设开发法






















房地产商在决定是否开发一个项目之前,首先要估计出它的销售价值,然后扣除正常的土地开发费用,勘察、设计费用,建筑施工费用,销售费用,资金成本(利息),税金等,最后扣除地价,剩下来的就是房地产开发商预期的利润。倘若这个利润是房地产商认为能够接受的,他们就会积极投入这个项目。否则,房地产商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接手这个项目的。预先估计房价,然后再决定是否开发,这样的房价估价法称为假设开发法。假设开发法经常被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结语——每种评估方式都有其优缺点,那种评估方法能使被征收人利益最大化,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被征收人为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可以寻求专业征地拆迁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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