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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申请信息公开,先看这里!

  

导语:政府信息公开,是征收拆迁案子中重要的一个程序,不仅可以帮助被征收人了解到更多的信息,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也方便我们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为后面的程序或谈判作准备。但你真的了解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吗?申请信息公开有哪些方式?如果不能获得答复又该怎么办?

一、什么信息需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获取?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这些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主动公开的内容,一类是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如果你想获取政府信息,可以先去负责信息制作或记录单位的官网查询,查询不到的,可以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1、当面申请。如果你有想了解的政府信息,并且也知道该信息由哪个单位保存,那么可以直接到相关单位,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单》,申请公开自己想了解的信息。

2、网页申请。如果不想去政府机关申请,可以通过网页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登陆相关单位的网址,然后根据提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但是这种方式需要对电脑有一定的了解,所以可能不太适合上年纪的人或者不能熟练操作电脑的人。

3、邮寄申请。我们也可以通过邮寄申请书的方式进行申请,选择这种方式的,可以先从政府机关网站上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的模板,然后打印进行填写,再将申请表按照网站上提供的地址邮寄。在征收拆迁案件中,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一般都会选择邮寄,并将邮寄底单进行保存,以便于后期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纠纷的,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4、传真申请。

除了上述的几种方式外,还可以通过传真申请,可以在政府单位的网站上获取到传真号码,但实践中通过这种方式申请的比较少。

三、政府的答复期限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如果能够当场答复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进行答复;如果不能当场进行答复,行政机关需要在收到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进行答复,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延长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未收到回复或者收到的回复是“信息不存在”怎么办?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并不一定就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有时候我们收到的答复可能是“该信息经检索不存在”,也可能是“该信息不归本单位保存,请向某某机关申请”,甚至有可能,我们还会收不到任何回复。

即使我们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但是该行政机关也不能只简单的说一句不存在,而是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履行了全部检索的义务。同时,如果我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答复的,我们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政府信息公开是我们在征收拆迁案件中获取信息、收集证据的重要程序,也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和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程序,所以行政机关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尽可能的全面检索,及时答复申请人。申请人未收到答复或者对收到的答复不服的,也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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