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维权,这些误区一定要避开!
导语:
拆迁维权本来就是一个很漫长和艰难的过程,在过往我们接到的大量咨询和办理的案件中,我们发现很多当事人对拆迁维权都有一些错误的认知或想法,这些想法与认知,可能会造成更难去合理维权,我们将这些认知整理了一下,希望有维权需求的人员都可以尽量避免这些误区。
一、坚信走关系比请律师管用。
之前我们接到过一个咨询,当事人因为房屋产权问题,迟迟不能过户,在沟通过程中,律师向他分析了现在的情况以及后续的维权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告知该案维权的难点,但当事人表示这个案子特别简单,自己有关系可以解决,自己的朋友也承诺可以给自己解决,只是不想麻烦朋友,所以才想着请律师,律师就是走个过场,很快就能解决。我想有这个想法的肯定不止这一个当事人,很多人都是这样想的,其实这就是典型的维权误区,首先有关系不见得就是助力,有时候可能还会成为阻力,其次就是会导致当事人不相信自己的律师,使维权工作推行艰难,最后可能会因为相信关系,迟迟不提起相关程序,致使过了诉讼期限。关系不是万能的,维权应理性对待。
二、不相信自己的律师,隐瞒真实情况,并时常怀疑律师被收买。
在过往的一些案件中,有些当事人虽然请了律师,但是却极其不信任自己的律师,在告知案件情况时,隐瞒关键情况,致使在诉讼或谈判中因信息确实缺失处于不利地位。老话说的好,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选择请律师维权就应该相信自己的律师,将案件情况详细告知,律师了解情况才能根据现有的情况制定方案,开展工作。
还有一些人,虽然将案件情况告知律师,但却时常觉得律师会被收买,如果律师建议与征收方和解,他们就会想律师是不是被收买了,其实完全不必担心,作为一个律师,都是有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都会以当事人的权益为出发点,并且如果律师被收买了,那么就意味着职业生涯的结束,因此大家完全不必担心律师会被收买。
三、认为维权就会被报复。
大多数人都觉得民不与官斗,也斗不赢,因此在维权时,便会畏手畏脚,害怕后期会被报复,尤其是一些有亲朋好友在企事业单位上班的 人员,不仅害怕自己被报复,甚至还要担心家里人被报复。我国是法治国家,政府都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且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采用暴力等手段逼迫搬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都会收到法律制裁,维权中不必过于恐慌。
四、闹事可以获得更高的补偿。
之前我们接到一个咨询,到现场了解情况后,我们给当事人分析了现有的情况,并告知委托后的工作方向,在即将结束的时候,当事人突然问,是不是闹事越厉害获得补偿越高,并列举了好几个案例。这个问题并不是只有一个人这样问,很多网友也曾留言表达相同的意思,这个肯定是不对的,我们维权的前提是没有获得合理补偿,维权维护的是合法权益,维权不能作为获利的手段,要理性维权。
五、不相信法律,甚至认为法院与政府是一伙的。
我们发现很多当事人认为法律不管用,维权的一切工作都是在做无用功。这显然是对我国法律认识不清信心不足,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是每个人都要遵守的,我国现已有一系列征收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虽然可能仍有不足,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会越来越完善,我们一定要对法律有信心,遇事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至于很多人都担心法院跟政府是一伙的,这就更不用担心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司法独立,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不受行政机关的控制和影响,以保障审判结果的公正、公平。在拆迁案件中,法院希望双方能够和解,并不是向着政府,而是因为和解能够节省时间、成本,便于更快的解决大家的问题。综上,法律不是政府的武器,是每个公民的武器,我们可以相信法律,并要学会用法律去维护权益。
综上所述,维权本身就是一条比较难走的路,没有一帆风顺的维权,为了能够更好更快的解决问题,一定要注意避免出现上面的问题,另外希望每个征收人都能获得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