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泰案例—关于海域使用权论证报告的查处
海域使用权纠纷
我国海岸线总长为32600公里,其中大陆海岸线长18400公里,岛屿岸线长14247公里,海岸线边上的村民们靠着海洋资源生活着。其中海域使用权是村民一项重要的资产,村民可用于建设码头、进行水产养殖等。
张艳玲主任律师近期在办理的一起案件就涉及到海域使用权纠纷。
当事人所有的水产码头,2006年,某市人民政府为增加抗台风能力,需修建驳坎标准为二十年一遇的水闸,决定占用当事人的水产码头及水产品交易市场原有用地,当事人为响应政府号召、配合政府工作,优先选择了为城市发展建设作出让步,同意某人民政府将水产码头以及交易市场外移。后经全体村民众筹集资2000余万、群策群力,最终使得水产码头及水产交易市场项目外移建造完成。
2023年6月某市人民政府在未处理案涉海域现由当事人合法使用的情况下,直接将该处海域使用权批准给第三人建设某陆岛交通码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后委托了张艳玲主任律师维权,张艳玲主任律师凭借近20年的维权经,指导当事人提起了一系列的维权程序,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张艳玲主任律师在现场和当事人沟通案件
其中的一个程序是对于该海域使用权论证报告的查处。张艳玲主任律师在分析该案的过程中敏锐的捕捉到某市政府向第三人作出海域使用权批复的重要依据之一是该海域使用权论证报告。那么该论证报告不合法将直接导致批复行为不合法。
组织案件相关人员就该海域使用权论证报告进行分析论证,发现多处不合法、不合理的地方。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是,该项目选址共5个,论证报告中简单地对5个选址进行了对比,该对比并不能充分说明必须选址在当事人码头所在海域。选址方案2、3、4都有同等优先性,选址在申请人码头所在海域仅仅是为了不合法的形式减少投入,更未充分考虑如何平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后续对当事人的码头实施违法强制拆除的行为也印证了这一点。
于是张艳玲主任律师指导当事人依法对该论证报告提起查处。
海域的使用一定要依法依规,用海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合法使用海域遭到不法侵害后,一定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美泰律师事务所办理了多起海域使用权纠纷相关案件,在该领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