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城中村土地虽然是集体土地,但是如果被划为城市规划区内,就一定要按照国有土地进行补偿,具体如何参看本案。
基本案情
曹先生家住辽宁省某市城中村内,对其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2015年4月21号,被纳入到当地政府的城中村改造拆迁项目范围内,随后当地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照该市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补偿标准与曹先生进行协商谈判,曹先生认为补偿标准非常不合理拒绝签署补偿安置协议。5月13号,当地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作出面主持召开调解会议,曹先生在美泰律师团队的指导下和对方进行协商,美泰律所受理了曹先生全权委托代理拆迁补偿安置事宜,本着避免房屋被强拆并最终获得合理补偿的终极目标,通过各种法律程序操作,最终帮助曹先生的房屋以国有土地上商品房的同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典型意义
本案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城中村房屋被征收时的补偿标准应当合理合法,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且通常情况下二者之间的差距甚大。实践中,城中村划入了城市规划区应当参照国有土地征收标准进行补偿,适用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参考周边商品房市场价格。
维权方案
本案中,第一个维权入手点就是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出面主持召开的调解会议.在会议上会涉及到补偿标准等核心议题。被征收人应当寻找专业律师的指导,学会谈判技巧,如何通过与对方协商的过程来认定对己方权益维护有利的事实与证据。
第二个维权关键点就是适时的向有权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本案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中注明一年内未办完用地批准手续应当重新办理规划许可证,因此其许可证在2015年已经失效,基于此,美泰律师指导当事人向辽宁省政府提出复议请求确认市政府的违法批准行为。
经过当事人与委托人的通力合作,一系列有理有据有节的维权操作,最终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美泰律师团提醒大家面临政府机关的违法征收行为,应及时采取行动,维权越早越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寻找专业律师团队的指导是很重要的,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不要盲目自信,盲目行动,稍有不慎会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更大伤害。咨询热线:010-8890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