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咨询的客户都喜欢这样和我说:“你加我微信,我把资料发给你,你帮我看看该怎么做?”听到这样的要求我哭笑不得,很是无奈,我也很想告诉你能怎么做,但是法律工作不是您想象中的那样,事情远比您想象中要复杂得多,不是您以为得审审您给我的材料就足以给您一个客观有效的办法。对待陌生的当事人我一般会比较委婉,但实际上我的内心是崩溃的,“这不是扯淡吗?我不是神!”
一、您认为的可能只是事实的一部分,或者不是事实
法律事实指的是只有有效的证据证明的事实,才是事实,法官关注的也是如此。这里比较关键的是两个词,一证据,二有效。比如录音,必须事情原委说清楚,有称谓知道双方当事人都是谁,有正面的回应,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很多老百姓在没有律师指导下取得的所谓录音的证据,根本没法使用。
二、您以为的事实和法律如果矛盾点错误模糊,很容易给律师误导
很多老百姓很多客户认为的事实,其实不一定是矛盾的焦点,或者对事情的发展本身没有太大的影响,反而重要的事实容易被忽略。有些当事人对法律的理解不到位,似懂非懂,或者是对法律稍有了解的客户,更容易对法律有片面的理解,在描述事实时就不加以辨别和区分,添油加醋,引经据典,把事实描绘成自己以为的样子。这样很容易影响律师的判断。
三、您以为自己很有道理,为什么法院不采信
有些当事人在未与律师见过面,只电话和微信沟通之后,就利用已有的证据和一知半解的法律信心满满地自己起诉维权了,或者匆匆委托一位当地的非拆迁律师,只要求他只走个过场,说自己证据充分也问过北京的律师了,没问题,但是往往铩羽而归。首先当事人对法官的审理思路不了解,庭审中法官的每一个提问,甚至法官的每一句话可能都意味着对案件的倾向性态度。另外匆匆委托的律师在没有详细沟通案件事实,也没有仔细查看案卷资料的情况下,是很难给客户一个有针对性和专业性的法律建议,更别提直接上庭了。
律师到现场后,可以通过审查梳理证据,更客观地了解真实事实。很多被拆迁人手里拿了一些证据,但是并不清楚哪些证据有用,哪些重要,哪些无用。律师到现场,能更清楚地梳理证据,查缺补漏;现场调查土地、房屋、其它地上附着物、作物等的情况,并留取有效证据;根据现有证据,排查政府违法点,或确定需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另外律师可以现场调查周边群众的情况,及时合纵联营,抱团维权对政府的影响力更强。
以上为征地拆迁维权为何律师必须到现场的一些看法,希望对您维权有所帮助,更多问题请咨询专业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