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遇到征地拆迁已经越开越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征地拆迁而起的诉讼案件也逐年攀升。那么,法院合议庭一般如何判断和审理征地拆迁行政案件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判断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有哪些实质性标准呢?
一、行政案件的审查要点
征地拆迁法院合议庭一般按以下顺序审查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1、被告是否为适格主体;
2、是否超越职权;
3、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4、是否事实清楚,主要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5、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6、是否滥用职权;
7、行政处罚行政行为是否显失公正;
8、其他与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有关的问题。
二、判断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的标准
判断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应该适用实质标准。
1、如申请信息公开,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直到起诉后才答复,这实质上看属于行政不作为。
2、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3、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以上为征地拆迁案件中法院如何判断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的审查要点和判断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问题请咨询专业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