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征收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所以,征收安置协议丢了一般不会有影响。
征收补偿协议的形成,不是专门针对你一个人所为,而是针对特定的人群共同所为。如果征收补偿款还没有到位或者补偿协议中的补偿内容还没有实现,较好向征收补偿部门说明情况,进行挂失、补签,以求较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征收安置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不过可能会收取少量费用。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八条规定,房屋征收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归档范围。
征收协议书至少有一式三份或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有或集体的土地所有单位一份,即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甚至政府相关单位有存根。当时征收签署协议的单位或村委会、社区,查找原件进行复印即可,注意请征收方加盖其公章才同样具有合法效力。(这里的征收方是负责征收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那个单位)
同时去征收部门补办征收安置协议的时候,还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
1、补发申请证明书;
2、登报声明、具结书;
3、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明;
4、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美泰律师提醒
征收安置协议虽说能补办,但是也会很麻烦,可能会面临当时的征收办已经换了或者取消了,然后转移到新的地方,新的地方又不能立即承认您说的征收安置协议的有效性。所以会找很多部门,耽误很长时间,来补办这个征收安置协议。所以大家一定不要马虎大意,在资料都整理好放一个比较安全、明显的位置,防止征收安置协议的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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