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实践中,有不少房子带有院落或有一些很大的空地,尤其在农村,大部分都是独门独院,那么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大部分都不给予补偿或者按照每亩地多少钱来计算补偿,这样势必导致被拆迁人大部分的院落得不到补偿或者得到很少的补偿,那么院落或者空地是否应该有补偿么?如果有,法律上应该怎么补偿呢?相信这是大多数被拆迁人所疑问的。北京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针对这个问题帮您做一下法律分析!
一、空地、院落应该补偿吗?
我们认为空地应该得到补偿,主要法律依据是:
1、《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该款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2、《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为公共利益、旧城区改造,需要使用土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与补偿;
3、根据2013年5月15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6号)第二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的规定,所以合法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应当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4、《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未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行与国有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改革精神.....
5、《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发「2011」8号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二、院落、空地应该如何进行补偿?
根据《答复》,国有土地上的空地、院落应当按照征收时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关于集体土地上的空地,美泰律师认为可以参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该法规定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用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院落、空地属于其他土地,所以可以参照耕地的补偿费用规定。
如果您在拆迁过程中,您也遇到了空地、院落不予以补偿的情况,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拆迁律师,了解当地政策,帮您制定有利于自己权益的维权方案,使得自己的合法利益最大化,以免由于自己不懂法律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