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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补偿协议“道道多”,了解下!

如果政府要征用他人土地的话,是需要与被征用人签订相关的补偿协议的,协议是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凭证,并且会约束双方当事人的行为的,双方当事人需要平等协商。那么,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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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写清楚被征收房屋的信息

包括权属、位置、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二、要明确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

如果是货币补偿,要写清楚补偿的标准和数额,以及支付方式,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如果是产权调换,要写清楚产权调换房屋的位置、面积。如果是旧城区改造,可以主张就近安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1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三、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四、停产停业损失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3条的规定,如果房屋用于商业用途,要对停产停业损失数额进行约定,这样才能做到公平合理。对于具体数额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

 

五、要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

补偿协议具有合同性质,规定违约条款有利于维护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六、搬迁过渡方式

被征收人从被征收房屋搬出到产权调换房屋可能有一个建设工期,此期间被征收人需要过渡,是自行安排住处,还是使用房屋征部门提供的周转房;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住处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付的补助费用。

 美泰律师_插图5.jpg

在签订补偿协议前,拆迁人一定要注意审查协议的各种细节,因为这关系到我们的合法权益,如果合同中没有对主要问题进行列明,将来我们的合法权益将会无法得到保障,在签订协议之前一定要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免权益得不到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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