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来袭,喜忧参半。强拆与否是老百姓尤为关系的话题,有人认为政府有权实施强拆行为,有人认为政府没有权利需要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可以。那么,政府到底有没有权利强拆民房呢?依照什么程序强拆才合法?政府强拆涉嫌违法的情况有哪些?
一、政府有权强拆吗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所以政府行政机关对于违建有着强拆的权力。
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
二、政府实施强拆的法定程序
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且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果在催告之后当事人没有进行申辩,也没有自行按照催告拆除房屋,行政机关可依法作出正式的强制执行决定。行政机关应当载明强制执行的时间和方式,以及当事人对该决定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只有在该决定规定期限届满当事人仍不履行,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35、44条
三、政府强拆涉嫌违法的情况
网络热议的“硬核法官”为什么说“包括政府现在都没有权力拆房子,你看一看法条写的,政府有权力拆房子么?”因为政府的以下强拆行为都涉嫌违法:
1、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即定性违建、书面催告、做出强制拆除决定、过期拆除,强拆违法。
2、“以拆违代拆迁”,强拆违法。
3、未经法定程序认定违法建筑,强拆违法。
4、“以拆危代拆迁”,“紧急避险”强拆违法。
以上是政府强拆的有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问题请咨询专业征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