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11月15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将开始施行,该《规定》紧密贴靠《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和拆除作出详细规定。
违法建筑:包括城镇违法建设和乡村违法建设。城镇违法建设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城镇建设工程,以及逾期未拆除的城镇临时建设工程。乡村违法建设是指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乡村建设工程。
一、细化了各部门查处违法建设的职责分工。
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监督违法建设制止和查处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具体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的制止和查处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制定、公布规划许可动态清单目录,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复杂违法建设案件,指导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城乡规划工作和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制止和查处工作;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负责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制定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流程、执法程序和标准,开展违法建设查处基层执法培训。
二、五类组织具有劝阻与报告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责。
《规定》第六条作出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有违法建设的,应当予以劝阻,并报告行政执法机关。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发现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违法建设的,应当及时劝阻;对劝阻无效的,应当向行政执法机关报告。
三、不符合村庄规划的违法建筑,有租金收入的,没收租金并罚款。
《规定》第十四条指出,村民使用宅基地建设住宅应当履行规划许可手续;特定时期未经批准使用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符合村庄规划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依法补办审批手续;不符合村庄规划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有租金收入的,没收租金收入,并处租金收入一倍的罚款。租金收入,依据租赁合同、租金收据等确定。租金收入无法确定或者违法建设当事人提供的租金标准明显低于周边同类型房屋租金价格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参照委托时周边同类型房屋租赁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确定。
四、强制拆除前,要依法进行催告。
《规定》中明确,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查处的已建成违建,当事人逾期不拆除或者回填的,区人民政府依法责成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强制拆除或者回填决定并组织实施。实施前,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提前5日在现场公告强制拆除或者回填决定,告知实施强制拆除或者回填的时间、依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本文《规定》虽仅在北京市范围内实施,但因为全国各自对于违建的拆除均大同小异,对于其他省份均具有指导意义,可能会被借鉴实施。此次新《规定》,打破了城管拆除城市范围内违建、乡镇人民政府拆除乡村范围内违建的格局,将街道办明确作为拆除的主体之一,赋予了其“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