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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遭遇强拆,能获得哪些赔偿?

导读: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在承担赔偿时应当秉持全面赔偿和公平合理的原则,既要体现对违法拆除行为的惩戒,还要充分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拆迁人的损失赔偿不应低于其原应得的相关拆迁安置补偿权益;就违法强拆行政赔偿,如果没有违法强拆行为的介入,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拆迁安置补偿程序获得相应补偿,这意味着对损失范围,不仅包括因违法强拆行为对被拆除房屋、附属物、被损坏的室内物品等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还应包括被拆迁人可能享有的全部拆迁安置补偿权益,如拆迁安置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1、被强拆房屋损失赔偿,被拆除房屋不仅包括有证房屋,还包括很多无证房屋;赔偿方式既可以选择货币赔偿也可以选择房屋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房屋室内物品损失赔偿,强拆过程中因违反正当程序,不依法公证或者依法制作物品清单,致使被拆迁人难以履行举证责任,行政机关也无法举证证明实际损失金额的,人民法院可根据被拆迁人提供的现场照片、物品损失清单,结合日常生活经验,考虑物品折旧等因素进行酌定处理。

3、停产停业损失赔偿,经营性用房遭遇违法强拆,会造成企业经营困难,对停产停业损失赔偿可以协商确定。

4、装修装饰费、搬迁费、过渡费损失赔偿,对于装修装饰费、搬迁费、过渡费的赔偿,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对此已经予以明确,赔偿可以参照执行。但是,相关标准不应低于各地确定的统一标准,应当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依法赔偿。

5、搬迁奖励损失赔偿,根据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规定,享受搬迁奖励的条件为及时签订补偿协议并在规定时日内主动搬迁,为避免出现行政机关实施了违法强制拆除行为却降低了征收成本的不合理结果,参照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增加搬迁奖励金,有利于全面赔偿当事人损失。

6、因强拆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美泰律师提示:

房屋被强拆时除了要保持冷静不要盲目反抗外,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寻求公安机关的保护并留存好证据,强拆前房屋内物品及时登记保存,强拆后对毁坏财物及时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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