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宅基地申请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寸土寸金弥足珍贵,如何利用合理建房很重要。那么,宅基地建房有哪些规定呢?
一、谁可以在农村宅基地建房?
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民宅基地或租用农民宅基地建房原则上是违法的,权益不被保障。但是,在农村“三块地”改革的33个试点地区,城镇居民租赁农村宅基地翻盖老旧房屋开展旅游、文化创意经营是被政策所鼓励的,这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适度放活。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4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二、在宅基地建房的具体要求
1、高度要求:住房层高在2.6-3.0米之间,底层层高不超过3.3米,每屋的高度不超过3.3米。具体情况根据当地政府建房规划。
2、面积要求:符合当地审批面积,超标将会被限制建房。
3、审批要求:向村委会申请建房地点,须经乡镇、县一级政府审批同意。村长同意没用。
4、耕地或农用地上禁止私自建房。不得浪费宝贵的耕地资源,否则将面临重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条件
1、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的
2、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3、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是农民宅基地建房的要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合法建房才能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当征地拆迁来临时也能获得合法合理的补偿。更多问题请咨询专业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