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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后还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大量年轻人户口迁出在城市工作。那么,已变成城镇居民的情况下,还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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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能否继承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分两种情况。一是宅基地上尚未建有房屋,此时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能单独继承;二是宅基地上已经建好房屋,这是基于“地随房走”、“房地一体”的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房屋发生了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因与特定身份相关,具有专属性,只能由特定的当事人享有。但是,如果宅基地上已经建有房屋,则该房屋属于村民的财产,因此法律并没有限制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另外,2020年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联合作出的明确答复中,写明了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此,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以上是对户口迁出后宅基地能否继承的分析。总之大家要记住,家中老人去世,可以继承的只是房屋,只要房屋在,宅基地就不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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