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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宅基地盖房不批?你要看这篇

【导读】这是一篇有份量的文章,详谈申请宅基地批准程序,如果有村民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但就是不予批准宅基地,请一定要看这篇。

2019年9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

随着“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政策落实,农村宅基地审批收紧,但国家也明确符合条件的农户应该得到宅基地保障。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我国《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该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有权依法建设房屋;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如果因自然灾害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一般农村范围内予以批准宅基地或者不予批准宅基地情形:

一、允许申请宅基地情形

1.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二、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情形

1. 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知悉上述批准情形,再来了解宅基地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

1. 必须是本村村民;

2. 以户的名义申请,且须满足“一户一宅”的规定;

3. 申请的面积不得超过省级政府规定的标准;

4. 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

5. 申请宅基地应当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6. 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接下来了解宅基地申请流程:

1. 建房需要使用宅基地,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此时审核村民是否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有意见的阶段,必要时可以召开村民大会讨论;

2. 公布期满无异议,应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

3. 经乡(镇)政府审核后,符合条件再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之后,农民合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村民申请的宅基地需要占用农用地,则需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 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并作为牵头单位同乡镇政府人员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5. 村民住宅建成后,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村民可凭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6. 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快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加强农村宅基地的变更登记工作,变更一宗,登记一宗。

在了解到法定宅基地使用权审批程序后,如果村委会不给批宅基地,应寻求法律予以救济: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如果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当先和村委会协商,协商不成请求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村民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是有关申请宅基地的内容,供有需要的村民参考、使用,如果涉及到征地拆迁,应及时委托专业的律师,为村民在征地拆迁中获取合法权益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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