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都是一份《征收决定》,为什么自己看来看去都看不出什么名堂,律师来家里一看就知道哪里有问题,需要从哪里去找突破口呢?浅谈几点《征收决定》需要审查的内容,帮助您看破土地和房屋征收时《征收决定》这一文件的部分猫腻!
一、看征收主体
只有市、县级人民政府具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主体资格和法定职权。如果案件中出现以“街道办”等名义做出的征收决定,则不具备主体资格,所作出的征收决定就不合法。
二、看立项与规划
只有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的征收行为才是合法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被定义为“公共利益”。目前地方政府以棚户区改造名义进行商业地产运作现象很多,偏离了“公共利益”需要,明显不合法。该法律条款对“公共利益”的界定模糊,办案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查看立项与规划文件。
三、看相关规划计划
征收活动应当符合“四规划一计划”,制定“四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并经过科学论证。四规划一计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由当地发改委向当地人大提交材料并获得批准,办案中要审查批准文件与征拆项目的相关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已开工项目必须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四、关注征收补偿方案的论证、公布和征求意见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论证,并且公布,以使征收补偿方案充分、广泛地被知晓。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征收决定公布的时间必须间隔30日以上。
五、关注征求意见修改和听证会
征求意见修改,需要关注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是否有后续修改和公布。且征收方应提供证据证明多数被征收人认为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否则应当依法组织听证会。
六、关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往往多达几百上千户,属于被征收人“人数较多”的情形,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七、关注征收补偿费用应足额到位
征收方如果提供的是支票,需核查支票中记录的出具单位、用途和关联性。如果没有相关证明文件,应进一步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到款证明、公布被征收区域设计人数、资金来源和计算方法等调查结果。
以上为百姓遇征收时可以自查的一些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无法判定政府行为是否合法或者有更多问题,请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