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几年的集体土地征收、改造政策下,很多被征收村民接触最多的就是村委会,包括征收决定的通知、公告,很多土地确权等相关重要信息也是上交给村委会,甚至到最后的补偿安置协议也是村民和村委会签订的,那么村委会在征收过程中到底承担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与村委会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在此我们美泰律师事务所一一说明。
一、村委会的性质和职能;
村委会是村民的代表,和村民是同一个集体,是代表村民与本村集体以外的个人或组织进行协商、讨论,为本村集体争取合法利益,村委会代表村民进行的任何事项都要通过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的同意。村委会本身并不是政府机关,也没有政府机关的职能,更没有政府机关的公权力。
二、村委会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的角色;
1、村委会可以代表村民和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经过村民会议同意由村委会代表所有村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补偿安置款也可发放给村委会代管,再通过村民会议决定补偿安置款的分配及合理使用;
2、村委会可以经委托代表征收部门和村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村委会没有任何职权决定征收和直接参与征收,村委会只能在征收过程中,经过征收部门的委托,帮助征收部门从事相关被委托的征收事项,如和村民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三、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如何救济?
1、若村委会是经过征收部门的合法委托,且有书面的委托书,那么村委会是有权代表征收部门和村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此是该协议也是有效的;签订该协议后,村民认为协议的履行不合理;补偿标准、数额、方式不合法等,此时应由委托方来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可以以委托方的征收部门为被告提起诉讼等法律救济途径;
2、若村委会没有经过任何合法的书面委托,和村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那么该协议是无效的;此时若发生纠纷,应由村委会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应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诉讼等法律救济途径;
若广大的被征收村民,在征收过程中和村委会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但在签订后,出现补偿不合理、补偿标准过低、补偿方式违法、支付方式违法等情况,请及时联系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