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府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申请政府信息的一种方式,它的目的是政府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为什么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是国务院制定并公布的,是国家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并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权利。例如在土地征收中,我们看到的可能只有征收土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但是征收之前的土地现状调查确认、拟征地公告,征地报批的“一书四方案”等等信息我们根本不清楚,但是恰恰这些不清楚的信息关乎我们的根本利益。
·如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主动公开的范围包括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范围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可以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行政机关应当何时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期限内不予答复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行政机关不予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在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本所张艳玲律师团队多年专注于征地拆迁案件,有丰富的实际办案经验,能帮助您更好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