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拆迁过程中,大家最关注的问题就是补偿多少的问题,而补偿低也一直是征地拆迁纠纷的关键,而导致拆迁补偿低的原因有很多,有些是大家知道并且能够发现的,有些是不知不觉中就造成的,今天就让我们大家一起来看一下,现实生活中征地拆迁常见的违法的、会导致被拆迁人补偿利益低的现象:
一、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强拆或偷拆
拆迁方为了降低拆迁成本,加快拆迁进度,常用的套路就是宜拆违代拆迁,在被拆迁人不知道或者在还未签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强拆或偷拆。这种强拆或偷拆会使被拆迁人无法计算其实际损失,亦无法再评估房屋的市场价值,往往会因为缺少证明房屋价值的证据而直接导致被拆迁人补偿利益偏低。
二、拆迁方单方面指定评估机构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而被征收人对评估机构有选择权。而征收方会利用被征收方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为了降低拆迁补偿,直接单方面指定评估机构,规避被拆迁人对评估机构的法定选择权,评估机构就极可能会“听命行事”,使得评估结果即房屋价值偏低,缺乏客观、公正,自然也就导致补偿结果偏低。
三、被迫或被哄骗签订补偿协议
在现实生活中往往还会存在一种情况,就是被拆人被强迫、哄骗签下不合理的补偿协议,甚至签订空白协议。在这其中可能拆迁方甚至可能会断水、断电逼迁,找被拆迁人工作单位进行施压等,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补偿协议肯定是补偿偏低。被逼或被哄骗拆迁后,要切实拿到补偿利益也是非常困难的。
综上,以上几种现象都是拆迁过程中非常常见的违法的、会导致被拆迁人补偿利益低的现象,都是程序上的违法导致的最后结果的不公平、公正,所以大家在面对征地拆迁是一定要关注法定征收程序,违反法定征收程序的行为很可能会导致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利益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