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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上访后收到这个,能签字吗?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信访是很多被拆迁人选择的一种申诉途径,它和法律途径是两种不同的维权方式。信访是依据《信访条例》赋予公民的权利,公民通过书信、电话、邮件、走访等形式与国家党政机关反映情况、表达意见、请求解决问题的一种制度。

信访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缠访、闹访、越级上访、非法群访等不法行为,否则面临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在信访过程中,相关部门在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下,有时会要求信访人员签订息诉罢访保证书,证明其信访事项已经获得妥善处理,信访人在获取利益后保证不再上访的一种契约,具有法律效力,是国家将信访纳入民事合同治理的创新尝试。

通过民事纠纷的解决办法处理信访纠纷,对依法治访具有重要意义。息诉罢访保证书签订后如果没有新情况,不得再信访。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要治国方略,公民必须通过合法方式和途径反映合理诉求。信访人员签订了息诉罢访保证书后继续信访,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契约精神,损害了政府形象和法律尊严,相关部门可以依法追究信访人的法律责任。

因此息诉罢访保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律师建议,老百姓要慎重签字,在事件的得到确实有效解决的情况下,才能作出该保证,否则信访途径也没有了,老百姓的感情上,权益上,都会受到伤害。

征地拆迁是老百姓家庭中的大事,无论是运用哪种途径,都需要有专业律师指导,才能维护好该重大财产利益,影响一代又一代。北京美泰律师事务所专注征地拆迁十五年,为您的维权之路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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