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政府针对城镇中危旧住房、破房烂院,公共设施无法配套,消防出行、生产生活存在明显公共安全隐患的旧村旧城,本着解决群众出行、住房安全、生产宽敞、生活便利,解决一大批困难家庭住房与社会发展不适应等问题。房屋征收是指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由房屋征收部门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回收。
棚户区改造与房屋征收是存在区别的:1、棚户区改造是针对的是简易房、危房、旧房,通常以住房居多;房屋征收是为了满足公共需要,既可以是危旧房,也可以是新房,还可能是商业用房。2、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参照各地区实施补偿标准办法;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由房屋征收部门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3、棚户区改造为政府主导并实施操作,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是政府主导,由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拆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各部委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各项职责。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各地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区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美泰律师提示:由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并不等同于征收。因此,在遇到棚户区改造项目时首先要了解所在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相关政策。其次要该看企业是否是依法登记成立的市场化企业,是否符合区、县政府规定的条件,是否符合棚改项目的实际需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