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棚户区改造(简称“棚改”)在很多城市都有发生。棚改之前,中国的很多城市都有闹市中的“贫民窟”。一边是繁华的商业街。一边却是杂乱无章的棚户区。正因为如此,各地市政府加快了对棚户区的改造工作。在棚户区改造的时候,会涉及棚户区居民的补偿成了大问题包括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等,那么,补偿该怎么算,房屋置换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
棚改的补偿,在全国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大家需要知道自己的所在地区是否有相关的地方法规、规章。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和地理位置等条件有所差异,所以不同地区的补偿价格也不一致。当前的拆迁补偿形式多样化,既有货币补偿,也有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不同需求的居民可以选择对自己最有益的方式。
不同与以往的房屋拆迁,棚改像是一场政府出资给居民支持买房的运动。国家组织将原有棚户区的土地集中回收,再将更高质量的房产“换”给居民。
那么,居民的财产怎么计算呢?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一百四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如果棚户区居民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到期,那么居民是可以获得补偿的。不仅有土地被征收的赔偿,自己的房产建筑也会得到相应的赔偿。
那么,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呢?根据国务院2011年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条文: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可知,居民得到的补偿费用不会低于被征收的房屋类似的房产市场价格。也就是说,得到的补偿款能够购买到更好的房产。在法律上保障了老百姓的权益不会因拆迁而受损。
拆迁补偿费用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所以不同的地区价格不一致。拆迁补偿的形式也多样化,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直接拿钱。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也就是“房换房”。不仅对棚户区房屋的补偿,还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使用权也受法律保护,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