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经成为被征收老百姓常用的一种获取官方信息的方法,那么,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有哪些流程,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流程
1、申请审核阶段:即申请人提出申请,行政机关进行初步审核的阶段。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注意事项:申请人不要直接向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其他不具有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提出,尽管从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减轻申请人负担的角度,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内设机构、人员应当将申请转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理,但办理期限的起算点不能从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内设机构、人员收到之日起算,而应当从信息公开机构收到之日起算,无形中延长了获取政府信息的时间。
2、办理阶段:指行政机关受理申请后的具体办理阶段。
办理期限: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的,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二、申请要求
申请主体要真实,申请对象要准确,申请信息要明确,申请理由要合理。
1、形式要求:原则上要求书面形式提出,包括信件、数据电文,但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内容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这点要求申请主体真实、明确。(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第二点要求申请信息具体、明确。(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3、审核内容:审核申请形式、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认为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审核申请理由是否合理。这个主要是针对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以上是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要求和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问题请咨询专业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