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征地拆迁办案经历发现,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已经懂得利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来拿到想要知道的有关信息,或者获取有关的证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专业律师的指导,还是有一些被征收当事人会犯一些“画蛇添足”的错误,比如提出回复的信息“必须用顺风邮寄”、“每页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规划图要图纸样式”等无理要求,增加行政机关答复成本,不利于信息的获取。那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复可以是哪些形式?如果成本过高可以如何答复?我们在提要求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一、依申请公开行政机关信息的形式可以有哪些?
新《条例》在第二十九条对政府信息申请应当包括内容第三项规定:“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该条明确了“形式要求”仅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纸质或数据电文等信息载体)和获取途径(当面领取、邮寄或电子邮件)。行政机关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并可以通过电子数据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还可以安排查阅、抄录。
二、如果回复成本过高政府可以如何提供?
行政机关在作出依申请公开答复时,如果遇到答复成本过高问题,如申请人请求公开规划部门的“规划图”、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等,这些图纸制作成本较高,如果申请人要求提供复印件,行政机关是不是一定要按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呢?新《条例》第四十条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行政机关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注意哪些事项?
依申请公开行政机关信息的话,原则上我们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但实践中某些申请人所要求的“必须用顺风(或四通一达)邮寄”“必须该骑缝章”“每页必须加盖你单位印章”等不合理的形式要求一定要禁止。
以上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回复形式的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问题请咨询专业征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