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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消防--拆迁中惯用的逼签方法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消防、生产安全、环保等都定期被相关部门检查。在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下,企业出于经营成本和生存的需要,会适当变通,那么在这个时候遇上征收,由于企业征收补偿很高,部分征收方为了节约成本,就会想各种方法,让企业接受低补偿标准,其中就存在以消防检查不合格,查封经营场所,致使不能正常营业,来达到低价搬迁的目的。

本所代理的李女士就遇到了类似的情况,李女士父母所有的某房屋由李女士代管出租经营,2017年被划入征收范围内,因对补偿安置不满,一直未签订补偿协议,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行动起来维护权益,在经过与美泰律师耐心的电话沟通和详细面谈维权方案后,李女士决定聘请了美泰律师团队。

2019年8月1日某市某救援支队某大队认为涉案房屋将厂房改为了群租房,室内消防栓系统严重损坏,于是在2019年8月5日某街道办就组织了五十多人聚集在涉案房屋外,某大队向李女士送达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在大部分承租人未清理的情况下,对涉案房屋实施查封行为。

律师认为这种行政强制措施行为属于严重违法。主要理由是1、对涉案房屋的实际情况调查不清,李女士父母是房屋所有权人,李女士是房屋承租人;2、涉案房屋有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3、某大队执法程序严重违法,执法目的不正当,执法结果造成了涉案房屋重大财产损失;4、某大队未依法告知救济途径,保障李女士的合法权益。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四条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实施临时查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临时查封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临时查封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二)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三)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现场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律师向某市某支队提起了行政复议,在2019年11月11日某支队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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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在2020年5月19日某市某救援大队撤销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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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良好的法律意识,让律师为人生中关键重大事件全程护航,成功并及时维护了合法权益,挽回损失。在征收过程中,还会遇到各种查税收,查环保,查违建,等复杂法律问题和突发情况,致使当事人手足无措,而我们专注征地拆迁十五年,聘请美泰律师,将尽心尽责尽力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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