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上篇企业征收常遇到的问题,本文主要介绍企业征收问题(强制拆除无证建筑或者违法建筑问题)的破解之法,以达到手中有“法”,心中不慌的目的。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无证建筑或者违法建筑,企业所有者能够做什么呢?
问1:行政机关将无证建筑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下发了限期拆除告知书怎么办?
答:首先要认识一点,无证建筑并不等于违法建筑。如果企业已经被纳入征收范围,具有调查、认定和处理无证建筑职权单位是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像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政府都不再负责违法建筑认定程序,否则属于主体不当。
其次,下发限期拆除告知书的前提是已经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经过立案、调查取证,调查清楚违法建筑建设时间、面积、结构、权利人等信息,经过调查取证形成调查报告,报机关内法制机构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后报部门负责人决定。经上述程序后,才有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规定,作出限期拆除告知书。这是行政处罚程序前的告知程序。
最后,当拿到限期拆除告知书后,不要着急,此时我们有依法向作出机关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认为有听证的必要,也可以提出听证申请。
问2:没有看到限期拆除决定书,或者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后直接实施了强拆行为怎么办?
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前提需要有限期拆除决定,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决定且在法律救济期限内既不诉讼也不复议,或者经过权利救济程序法律不支持,过了法律救济期限后,有权实施强拆行为的机关可以直接强制拆除,无权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没有限期拆除决定书或者在法律救济期限内实施了强拆行为,明显违反了我国《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此时我们应积极行使自身权利,依法追究有关机关和机关负责人的违法责任:
1、收集、整理行政机关实施强拆行为的证据,找到组织、实施机关,固定财物损失,列出财务损失清单,为诉诸维权程序做准备。在实施强拆行为时,需要报警让人民警察处理,以维护自身重大财产权益。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确认违法和行政赔偿的诉讼,追究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
3、向实施强拆行为的上级行政机关、检察院、监察委等部门提出查处、监督申请,针对组织、实施强拆的行为,依法由上级部门查处并予以纠正,追究机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涉及到刑事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或者调查,提起公诉,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上述内容针对的是强制拆除无证建筑或者违法建筑的行为,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和工作经验整理的应对策略,希望能够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