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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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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泰胜诉|征收中给其他人怎么补偿?我有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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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在同一个征收范围内,查看被征收是否获得了公平补偿最重要的方式,就是将所有被征收人的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公布。人不患寡而患不均,该名言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公平补偿原则立法目的基本相当,同时也是保护被征收人知情权利的表现。

【法律保障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该条款明确规定了房屋征收补偿档案以及分户补偿情况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该条款也明确了在征收补偿中所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

1.获得公平补偿的权利;

2.知情权利;

3.参与权利。

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征收补偿工作公开、透明,消除被征收人的疑虑,就要求房屋征收部门必须公开上述文件。

【实践中存在问题与对策】

但在征收补偿实践中,有关行政机关通常会以1、因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未终结,还未制作房屋征收补偿档案;2、分户补偿情况涉及到其他人的隐私,征求他人意见后不同意公开为理由,拒绝公开。

当然在征收补偿实践中,美泰律师认为: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应当公开房屋征收补偿档案与分户补偿情况,有关行政机关就应当公开,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利;2、房屋征收补偿档案是在实施征收与补偿过程中形成的,无需经过加工处理甚至在征收与补偿程序终结之后才制作;3、分户补偿情况的确涉及到他人隐私,但为了公共利益保护的需要,法律对分户补偿涉及到他人隐私做了一定的让步,即为了保护公共利益而允许个人隐私权利适当让步。

【案例实践】

当事人委托美泰所代理其征收补偿事宜,美泰所指派张洁律师作出主办律师承办案件。

因为当事人对同一征收范围内其他户的补偿情况存疑,于是向该项目房屋征收部门申请公开1、房屋征收补偿档案;2、分户补偿情况,但房屋征收部门以征收程序未终结、还未制作为由,不予公开。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屋征收部门公开上述信息。

经过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同了张洁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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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

征收与补偿实际工作是复杂的,被征收人大多一生才能碰到这一次征收,所以如果有专业法律问题的话,应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解答,避免盲目被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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