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征地拆迁案例,被拆迁人遇到的情况不一,但是维权宗旨都是一样的,就是补偿太少,希望提高补偿。那么,什么样的补偿才是真的少?少到何种程度用法律维权才值得?要如何判断我们维权后有很大可能补偿可以覆盖法律维权的成本,不会一场白忙,增加的补偿在扣除律师和诉讼费用后所剩无几?
一、国家法定补偿标准原则
国家法定补偿标准是原则上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平,即1:1。但各地征地在实际操作中都会有各地的优惠政策,国家法定补偿标准只是最低标准不是硬性指标,老百姓拿到更高补偿的机率很高,但也要保持理性。
二、走出“拆迁暴富”误区
因为中国近几年房价暴涨和各地政府拆迁补偿优惠政策的双管齐下,让很多老百姓有了拆迁暴富的误区。很多老百姓虽然拿到了很高的补偿,但是仍然贪心不足心存侥幸,很多老百姓都有这种心理“100平换150平太少,要换几个100平才应该”。一些已经成功委托律师的当事人在得到补偿提高的初战大捷时也会有类似的心理,请了律师就应该提高补偿,这不政府很容易就妥协了,一定要继续,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还有提高补偿的空间。殊不知,贪心不足易坏事,对政策规定和自己的个人情况认识不清,很容易鸡飞蛋打,拖的时间越长变数越大。我们就遇到过类似的案例,政府已经给当事人提高补偿建议签约,作为律师我们也将自己的想法和未来的风险予以充分告知,当事人抱着侥幸的心理不签约,最后政府也是有脾气的,征地补偿不签就不签吧,房屋部分还未补偿一卡再卡,下一次谈判主动权就不在当事人的手里了。所以建议您,别人的成功未必是您的成功,个案案情都不同,要理性维权,及时止损。
三、哪些情况可以坚持维权?
1、征收拆迁政府行政行为确有违法的,比如非法断水断电、威逼利诱、吓唬等“软暴力”逼迁;没有合法的征地手续;征地程序违法等
2、补偿确实不合理的,比如征收时周边市价与补偿的价格差异巨大;自家的补偿与同项目邻居家补偿差异巨大;以违建名义低成本拆迁等
3、达不到法定补偿标准的,补偿标准参考:一般农村自建房补偿,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纯货币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照面积,拆多少补多少。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的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以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以上是征地拆迁维权时我们判断补偿是否合理的一些方法和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问题请咨询专业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