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现如今,很多因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当事人,由于不懂得如何维权,随着时间的流逝,导致超过起诉期限,权利无法得到救济。那么,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期限到底有多长呢?行政赔偿诉讼的起诉期限分两种情况:
1.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第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第十四条规定,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综合以上规定,除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以外,当事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最长期限为两年零五个月,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2.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综合以上规定,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起诉期限为一年。
美泰律师观点:
目前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于行政赔偿起诉期限有详细的规定,虽然也有法律规定了因不可抗力或者非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不计算在内或者可以申请延期,但这种情形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大家在碰到类似情况时,一定要注意及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