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将2月8日定义为此次疫情的拐点呢?因为1月23日凌晨,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湖北省全面进入“封城”状态,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抑制内部疫情的扩大控制和稳定局面,同时也要防止存在潜伏期的肺炎病人去到外地进行扩散传播。为何要做出如此意义重大的决定呢?1月23日至2月8日正好经过15天。从医学角度来看,感染肺炎的患者一般会在7~14日之内进行发作,存在着潜伏期到发病期的这样一个病变过程。如果超过14天之后没有任何的异样表现,则可以证明并没有新型冠状病毒的感染。
在此期间,我们每天都会看到各种各样的新闻报道,每个省份每日都会公布新增病例、疑似病例、救治病例和死亡病例。以往的新年气息不复存在,在今年的疫情笼罩下大家的喜悦心情也被压抑了下来。街上的所有店铺全部关门,路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你在街上所能看到的行人都佩戴着口罩才敢上街。以至于人心惶惶,唯恐不安。不少公众号发文散播各种各样的信息,制造舆论增加社会压力,甚至进而指责谩骂某些政府及其行为。这类举动是负能量的传播,是肆意渲染焦虑。
我们该如何正确对待网络上的文章转载以及行使我们自身的言论发表呢?
从“十七大”到“十九大”,有关社会治理到公众参与的论述在不断的完善、发展。党的十七大在阐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时,强调了“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把人民的“四权”提升到“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新高度。十九大又进一步提出了要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既然国家赋予了我们这些权利,这些权利都包括哪些呢?知情权:是了解、知悉的权利,是指人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家机关掌握的信息享有了解的权利,其本质是对公权力的限制、人民群众私权的保护。参与权:是指人民群众公开参与积极行使自己的建议,通过听证会、座谈会以及网络媒介等形式进行参与,即充分体现了国家尊重民意、立法为民的理念。表达权:在《宪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监督权:顾名思义就是对国家公权力的监督以及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有权利进行提出建议和监督其职责。
通过以上部分的讲解我们可以了解到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国家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在行使这些权利的同时一方面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不代表着我们可以随意的进行不当的言论自由。如果我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了不正当的言论以及具有抨击政府或官员的言论,很有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国家和武汉人民现在正是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不给社会添乱,同时要安抚好家人的情绪。我们凭借自己的一些微薄之力,做一些我们自所能及的贡献。武汉不是“封城”,是全国上下的“众志成城”;武汉有些“累了”,需要我们重新审视自己。如何迎接新一年的生活。